船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

2024-05-04 00:35

船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

一、总则

为确保船舶安全生产,保障全体船员和旅客的生命财产安全,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、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,特制定本管理制度。

二、适用范围

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船舶、船员及船舶安全生产活动。

三、安全生产责任制

1. 船舶应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,明确各级船员的安全生产职责。

2. 船长是船舶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,负责组织、实施船舶安全生产管理,保障船舶航行、停泊、作业安全。

3. 船员应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,遵守安全操作规程,确保船舶安全生产。

四、安全生产规章制度

1. 船舶应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,包括但不限于:航行安全制度、作业安全制度、消防安全制度、人员救生与医疗急救制度等。

2. 船舶应定期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进行评估和修订,确保其适应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实际生产情况的变化。

五、安全生产培训与教育

1. 船员应接受安全生产培训与教育,了解和掌握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、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。

2. 船员应定期进行安全培训,提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,确保能够胜任安全生产工作。

六、安全生产检查与隐患排查治理

1. 船舶应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,包括船舶设备设施、消防设施、救生设备等的安全状况和工作情况。

2. 发现安全隐患后,应及时进行整改,无法立即整改的,应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,并报告公司安监部门。

3. 船舶应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台账,记录安全隐患的发现、整改和验收情况。

七、应急救援预案与演练

1. 船舶应制定应急救援预案,明确应急组织、通信联络、应急救援设备和人员职责等。

2. 船舶应定期进行应急演练,提高应急处置能力。同时,应保持与岸上应急救援力量的沟通与协作。